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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全景网 3月12日讯 商务部周二公告称,自2013年3月13日起,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(型号为TDI80/20)征收反倾销税,税率6.6%-37.7%,实施期限自2013年3月13日起5年。 2012年3月23日,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(型号为TDI80/20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经调查机关最终裁定,确认该产品存在倾销,中国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,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